2020年5月11日 星期一

[公告]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

收到衛福部來函:
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12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,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,比照醫師法第8條第2項及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2項規定,請統一展延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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