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資料表1
機構: |
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|
職務: |
114年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兼任聽力師 |
資格條件: |
1.具聽力師證書。 2.已取得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結訓證明者為優先。 3.聽力學系/所畢業,具3年以上專業服務資歷者尤佳。 |
薪資: |
時薪1,000元以上(依教育部及本市教育局規定調整,並含服務當日勞、健保自付額、交通費補貼。) |
服務地點: |
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、私立幼兒園(依學校提報需求及專業人員志願服務區進行媒合。交通需自理。) |
聯絡方式: |
特教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 (永華):06-2412734
吳治療師、洪老師、林老師 (民治):06-6337740
侯治療師 |
E-mail : |
tnedups@gmail.com |
說明: |
1.報名方式:意者,請來信(tnedups@gmail.com)索取<到校服務申請表>,併檢附上開資格條件佐證電子檔,主旨請敘明專業類別-姓名-臺南市*年度兼任相關專業服務人員(如:AUD-艾婷-報名臺南市114年度兼任相關專業服務人員)。俟資格審核通過,本中心將另以電子郵件回覆。 2.工作內容:以入班合作諮詢服務為主,如:提供特教生之專業評估結果與建議、活動參與促進技巧、代償策略,參與IEP會議等,併於限期內完成服務記錄。 3.任期:1學期1聘為原則,並於期末評估是否繼續僱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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